访客留言
联系我们
联系地址:
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
国际合作项目招生办公室 (京师大厦)11层1105室
北京市新外大街19号
邮编
:100875
报名热线:
010-6220 4744/4411
010-6220 2288转9547
传真:
010-6220 4422
E-mail:
aiscc@mx.cei.gov.cn
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
中外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报名须知
一、 报名须知
二、报名手续
咨询:
请查阅我校报名简章及宣传册,我校教育顾问将对你提出的各种问题予以解答。
填写报名表:
在你对我校课程有初步选择意向后,请认真按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,仔细填写
提交报名表、交报名费,并进行面试
请将你填写好并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及报名费用500 元,连同如下文件,一并交给我校招生办,领取缴费凭证,并进行面试: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相关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。
注:
① 若学生没有被录取,报名费恕不退还;若被录取后,报名费充当学费一部分
② 相关证照原件仅为核对之目的,用后退还。
接收预录取通知书 :
我校将对你的入学申请进行审核,并对符合要求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。
交学杂费:
请按你申请的课程缴纳学费,并提供如下文件: 高考成绩单原件; 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;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,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4 张,外省市学生需另交 3 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,以办理北京暂住证。
接收正式录取通知书:
学校将对你提供的资料进行最终的审核,并对符合要求者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。学生持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、注册。
报名地点 :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(京师大厦) 1105室。
电话: 8610-62204411 62204744
传真: 8610-62204422
退学退费规定 :
一、学生入学后一个月之内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,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 请 ,阐明理由,出具有关退费材
料和凭证
二、学生一经录取,一次性缴纳学费和杂费;住宿费按年度支付
三、一经报名注册,无论上课与否,报名费将不予退还。
四、学校开学后7日内,要求退费的,可退还所交学费的90%;开学后8~ 15日内,要求退费的,可退还
所交学费的70%;开学后16~30日内,要求退费的,可退还所交学费的50%;开学30日以后,将不
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,但学籍可保留至一年。
五、开学后一个月内退学退费生其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扣除;开学一个月后不办理住宿费退费事宜。
六、学生因病提出休学请求,须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,并出具相关医院病历证明经校方批准后方可休
学,但不予退费,学籍可保留至一年。
七、学生在校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,学费、住宿费等
所交费用一概不予退还。
s
Copyright
©
2004-2008
bnu-ip.org
all rights Reserved